广东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省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协调归属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归属省直单位业务对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当前和下一阶段,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把各市社会组织团工委迅速成立起来,统筹各地的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二是把团的组织和工作落在社会组织秘书处,实现对社会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有效覆盖;三是以社会组织团组织为核心,通过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团组织的凝聚力,实现对社会组织广大成员的有效覆盖。
目前在广东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2.4万家,从业人员有29万,其中大部分是团员青年。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社会组织团工委正式成立运作,有利于规范社会组织中的团员管理,并能够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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