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09CQFP0148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受合肥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产权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对其拥有的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合肥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合肥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会议纪要》(2009第32号)批准,安徽华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书》(皖华鹏评报字[2009]第0702号),资产评估已经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转让底价及付款要求
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元整(¥104000.00元)。
受让方须于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五、标的转让要求
1、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
2、标的拆卸、装运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与它方无关。
六、公告期限
2009年11月23日8:00起至2009年12月18日17:00止。
七、交易方式
本次资产转让采取现场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本次竞价定于2009年12月23日9:30时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举行。
八、意向受让方竞买注意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截止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登记竞买意向。登记时企业法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已通过2009年度工商年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
(二)如采用网上报名,请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按公告要求汇到指定帐户,并在公告截止日前携带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竞价保证金票据,交项目报名登记人员验证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无竞价保证金票据者不得参与竞价。
(三)经登记的意向受让方方可领取本项目竞买资料。
九、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竞买保证金
本项目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
企业法人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由意向受让方企业帐号划转至我中心帐号,不接受企业现金交款。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二)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自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款2.5%的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一次性向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本项目竞买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在报名时获取。
十一、报名登记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陈工 金工
电话:0551-2692617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