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审查和批准了39件地方性法规,其中审议了省一级法规22件,审查批准广州、深圳、珠海和汕头4个较大市法规14件,还有审查批准自治县自治条例3项。
金正佳透露,2010年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件,其中继续安排审议的法规案10件,提请第一次审议的法规案9件,有关法规清理的决定1件,有关加强法律监督问题的决议1件。记者了解到,今年审议制定的法规包括《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关系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
金正佳还告诉记者,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法规清理工作方面有创新,由法委、法工委列出清理计划,对广东现存的200多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分门别类,并邀请各方专家和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意见。目前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清理方案计划今年3月提交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波透露,清理工作主要是针对“三不”法规,包括不协调(法规之间相互冲突)、不适应和不统一(和上位法不统一)的法规。据悉,方案计划废除16个法规,修改完善30多部法规,具体的计划需要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


皖公网安备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