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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税局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成效显著

2010-03-23 发布       800 次阅读
    笔者22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包括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方面,结构性减税力度空前。广州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增值税转型改革方面,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税率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抵扣其购进或者自制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据统计,2009年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抵扣共计2.95万户次,抵扣进项税额54亿元。

  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方面,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税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工业6%、商业4%统一调低至3%。此项改革涉及广州市25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据统计,全年广州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少缴税款6.72亿元。

  在出口退税率调整方面,国家从2008年8月起先后七次大规模提高出口商品退税率,涉及出口商品12000多种。广州主要出口商品及传统大宗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这对支持广东企业扩大出口是一支“强心针”。2009年,广州国税系统共办理出口退税210.97亿元,同比增长16.03%。

  此外,1.6L以下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减收车辆购置税3.3亿元;所得税方面,由于2009年1月预缴和汇算清缴适用的是25%,相比去年同期33%税率有较大幅度下调,税收减收约14亿元;利息税停征减收约5.6亿元;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扶持下岗再就业减免税3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