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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方案或已通过部委审批

2010-04-09 发布       734 次阅读
    据媒体今天报道,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部委初步审批,将在京沪深渝等重点城市试点开通。

    报道称,该方案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的可能性非常大。

    消息还透露,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1.5%征收。

    这则物业税的传闻,加上今日媒体报道的上海将征收住房保有税的说法,对今日A股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地产股出现集体下调。

    不过另有报道称,相关人士透露,中央政府即将开征的是房地产特别消费税或称住房保有税,而非物业税,因为物业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才能施行,需要人大立法通过,过程较长,因此可能会先以住房保有税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主要目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现在正是较好时机,因为三月以来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盘又开始新一轮涨价。这位消息人士也表示,现在对房屋征税的具体细节还不清楚,但他也表示,“这次国家是下决心了”。

    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物业税“空转”省市超过10个。

    而被传此次即将率先开征的城市中,重庆在3月份传出即将对高端房开征特别消费税,上海也在本月传出将开征住房保有税。不过,今日多位专家和分析人士向网易财经表示,上海征收住房保有税并不现实,可行性不大,有关这一方案的说法应该是在开征物业税前给市场的警示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