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受让方:
接合肥东风化工总厂管理人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产权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对合肥东风化工总厂破产财产(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存货、车辆)挂牌转让条件做如下变更和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法人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1、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
2、具有废旧物质回收资格。
二、如法人联合体参与竞拍,还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收购协议。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东风化工总厂管理人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