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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采取五大措施依法规范和管理户外广告与招牌

2010-08-13 发布       985 次阅读
     近年来,广州市违法户外广告招牌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安全问题,一直是市民议论的热点。从2008年底开始,广州市城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和迎亚运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了政治清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天下午,《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广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志任通报了广州市清拆违法户外广告的情况和《办法》的实施思路和措施。

  吕局长介绍,为贯彻执行《办法》,加强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范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迎接亚运盛会的召开,城管部门将采取五大措施依法规范和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

  第一、开展《办法》的业务学习工作。《办法》与先前的《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7号令)相比,在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管理模式、审批方式等方面有较大的修改和变动,城管部门首次承担起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智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标准规范也有了相应的调整。因此,下一步将组织各级城管部门行政审批人员和执法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全市城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第二、开展《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户外广告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与媒体合作,对广州户外广告设置的现状进行剖析和报道,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新出台的《办法》。通过舆论引导市民关注广州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的现状,关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新模式,关注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标准和要求,使全市市民积极参与到户外广告升值及规范管理工作中。

  第三、尽快制定出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相关配套性文件。与《办法》密切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包括: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等,这些都是城管部门行使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和标准。目前,市城管委组织编制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也已楚楚稿,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标准以及设计、制作、按、维护保养、安全监测等要求,现已交由市规划局统筹完善,近期将提交公众征求意见。

  同时,市城管委在已完成设置规划的26条路的基础上,计划在1至2年内,推进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基本做到设置规划覆盖全市范围,为实施行政许可打好基础。

  第四、严密组织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的实施。目前,市城管委已经设计准备了一整套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流程和各类填报表格,部门内部审批流程也已调整完备,《办法》公布实施,市城管委将在广州市户外广告网上公布这些申请流程和相关表格,方便设置人提出申请。市城管委负责接受并审批权市十个区行政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各区城管局负责接受并审批辖区内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增城、从化参照执行。

  第五、加强理顺公有物业户外广告拍卖工作。以BRT快速交通候车亭户外广告和中国电信公用电话亭户外广告位置为试点,推进公有物业广告位的拍卖工作。同时,根据《管理办法》的立法思路,协调市法制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户外广告设置公私物业界分等问题,起草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