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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快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五专责工作组成立

2010-11-09 发布       485 次阅读
    为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面加快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日前,珠三角地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规划五个专责工作组正式成立。工作组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相关规划实施。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担任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组长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组长,办公室分别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副省长佟星担任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省长林木声担任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组长和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组长,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环境保护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图示:

 

专责组 组长 办公室
基建一体化 朱小丹 省发改委
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朱小丹 省财政厅
产业布局一体化 佟星 省经信委
环保一体化 林木声 省环保厅
城乡规划一体化 林木声 省住建厅

  专家解读规划:

  一、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应改变过往那种过分依赖政府“唱独角戏”的行事方式,建立健全各层次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组织间网络体系;探索多种区域发展模式以实现珠三角内部及其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借鉴欧盟经验,应针对不同功能区域的实际问题,采取分类指导的区域发展模式。(杨爱平:博士,副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陈瑞莲: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政府与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

  二、必须从以封闭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为策略的资源竞争转向开放式的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制度竞争,通过制度创新来吸引资源、创新技术、促进增长。必须强化宪法在统一国内市场中的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针对区域整体发展达成的共识,制定一致性的区域发展规则,建立相应的区域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