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追加的3832万元,其中各地用于扶持“菜篮子”生产665万元,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223万元,保障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2944万元。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情况也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价格调节基金运用情况
佛山: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约420万元,自今年2月以来对低收入群体连续发放10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至目前已有45万人次受惠。
韶关:运用价格调节基金480万元,其中350万元用于扶持市、县(区)种植基地、养殖基地“菜篮子”副食品生产基地生产;30万元用于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按每户50元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0万元对公共汽车公司因老人免费乘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用进行补贴。
惠州:运用价格调节基金1027万元,其中约315万元用于扶持蔬菜生产和大棚建设;123万元用于平抑物价,补贴经营者开展平价门店建设;589万元用于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和燃气补贴。
东莞:拟运用价格调节基金1024.9万元,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归侨等困难群众约5.6万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3个月价格临时补贴。
中山:运用价格调节基金113.5万元,对低保户1.13万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2个月价格临时补贴。
阳江:拟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约50万元,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军人等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湛江:运用价格调节基金375.4万元,对市区低保户、五保户群众按每人每月发放20元标准发放5个月价格临时补贴。
茂名:拟运用117.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区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4个月价格临时补贴。
清远:拟运用价格调节基金223.4万元,对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群体1万余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4个月价格临时补贴。


皖公网安备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