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除了延续推荐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等政策外,东莞市还将大力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贴和灵活就业补贴,并且计划投入2.93亿元促进本地就业,其中推荐就业补贴按200元/人计算。
与此同时,为鼓励自主创业,东莞市将继续实行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政策,对自主创业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为期两年的全贴息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3万至8万元。而经孵化服务成功创业的,按每个项目50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服务机构孵化服务费。
另外,尤为可喜的是,根据《方案》,东莞市还将对户籍自主创业人员实行创业成功奖励,对未申请创业小额贷款且未接受创业孵化服务的自主创业个人,创业成功并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含1年)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已申请创业小额贷款但未接受创业孵化服务的自主创业个人,创业成功并正常纳税经营,在依期还清贷款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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