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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压减2亿元省直机关办公费投入民生

2011-05-27 发布       736 次阅读
    广东省政府日前做出决定,压减2011年省级行政经费支出2%约2亿元,用于加大民生投入。这是近年来广东省第三次压减省直机关行政经费支出用于民生投入。据悉,经过历次经费压减,广东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逐步下降,已从2006年的25.04%下降到2010年的9.13%。

  广东省财政厅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决策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广东省政府决定,2011年,除确保政权正常运转和工资发放的基本支出、维护区域均衡和市县运转的转移支付、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专项支出以及贯彻中央政策的专项资金外,对省级机关及由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事业性项目经费、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等,一律按年度预算压减2%,压减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救灾减灾等民生实事。

  纳入此次行政经费压减范围的支出,包括省级部门管理的非工资性支出(包括行政事业项目支出),以及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专项经费。经测算,按照2%的压减幅度,2011年共可压减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约2亿元。

  为确保经费压减工作落到实处,广东省财政、监察部门将按照《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继续对省直各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支出情况进行考核。

  此前,广东省已先后两次对省直机关行政经费支出进行了压减:一是2008年下半年,为支援汶川地震灾区重建,对省直单位公用经费,按5%进行压减;二是2009年-2010年,对除“保运转、保民生、保增长”外的一般性支出,分别按执行余额10%和年度预算的5%进行压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