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待遇——
听到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将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的消息,省内一高校企业财务总监表示,“这下好了,企业留住人才有法宝了。如今,高端的科技管理人才难求,即使培养出一个,也很难留住。如果企业能加入试点名单,将通过股权和分红,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可对试验区内企业员工实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享受国家三大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同等的政策待遇。专家表示,这种国际通行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将成为激励我省自主创新的一针“强心剂”,为合芜蚌试验区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释放创新人才的潜能,做强做大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可靠的保障和支撑。
自主创新增添动力
今年夏天,科大讯飞公布了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公司两成多职员,共计370名员工获赠股票期权,这意味着他们将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等。今后,我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和其他科技创新企业等,也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所谓合芜蚌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主要是针对试验区内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赋予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定的股权和分红权,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安排。
“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是国家赋予中关村示范区的核心政策。 ”省财政厅厅长陈先森说,推进这一试点,无疑会大大提升我省合芜蚌试验区的品牌效应。
合芜蚌试验区是我省自主创新的“发动机”,在加快我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步伐,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三年来,合芜蚌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45%,2010年达到3385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5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20.4%,较2008年提高4.8个百分点。而股权和分红激励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是推进自主创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5年,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数、发明专利授权量、全社会研发投入、引进高端人才数等5项指标将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双倍增”,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长极、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引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推进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无疑会大大提升合芜蚌试验区的品牌效应,留住人才的同时,加速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
试点企业逐步扩大
“最近,我们邀请了财政部、中关村专家为合芜蚌三市及有关企业做好培训辅导和宣传,从而让试验区每家企业员工都对政策了然于心,以后还要定期为企业做培训。 ”具体推动试点工作的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王召远说,试点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想加入试点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更欢迎民营企业纳入试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部门解读,必须得是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才能享受个税缓缴以及科技成果处置权等优惠政策。因此,那些已经采取股权激励措施的民营企业,如果没有纳入试点,则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王召远满怀信心地说:“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已经启动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试验区计划辅导培训100家以上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完成30~50家企业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 ”激励范围包括四大类型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等,其他科技创新企业。激励条件是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对科技成果研发、产业化作出贡献的技术人员。此外,还必须满足在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条件。
统计显示,我省自主创新活动正由过去的高校院所扛大旗转为以企业为主体。目前,70%以上的科研机构、科技活动人员、研发经费、专利申请数和省级科技成果来自企业或由企业承担。其中,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企业研发机构与企业数比例居全国第一,80%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
配套政策“含金量”高
据了解,在出台《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我省还同时出台7个配套文件,形成一套政策体系框架。
7个配套文件包括《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试点的通知》、《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企业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省级事业单位全资与控股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细则》、《省属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实施细则》、《民营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细则》和《企业股权激励登记办法》,对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获得股权奖励的企业相关人员缓缴个人所得税、各类企业开展试点的激励条件、方式和审批等都进行了明确。
“合芜蚌试验区试点工作总体上比照中关村的相关政策开展,但模仿中也有创新。 ”王召远介绍,合芜蚌试验区本身具有“先行先试”的任务,与其他三个示范区相比,我省特别简化了程序,不设联合审批环节,更加突出试点机构的服务功能。民营企业方案也不需要报国资委等部门批准,只需报所在市试点工作机构备案。所属企业试点名单由省属企业推荐、省国资委审核确定,并纳入所在市试点范围。 “比如,放宽了部分激励对象的有关限制,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安徽省‘百人计划’人才等,其参与股权激励不受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限的限制”。“总之,我们将打造高效率的激励试点方案,以真金白银的激励模式,吸引客商投资试验区,让更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选择安徽、选择合芜蚌。 ”
其中,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尤为引人关注。曾有一家创业板待上市企业老总诉苦,公司激励个人的股权部分,还没有兑现,就要先期一下子上缴巨额的个人所得税,有喜更有忧。
而试点政策规定可以在5年内缓缴、或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王召远解读,“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也即这段时期内发生的奖励行为,均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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