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安徽银监局获悉,去年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小微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贷款增量高于上年贷款增量。截至2011年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79.17亿元,比年初增加683.06亿元,在中部六省位居第一,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6.3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授信户数稳步增加,截至2011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共计44622户,较年初增加5096户;同时,表外业务增长迅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开展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非信贷业务,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缺口。截至2011年末,辖内机构小微企业表外业务授信余额724.81亿元,较年初增加121.14亿元,增幅为20.07%;小微企业贷款质量持续向好,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19.26亿元;不良率较年初下降0.99个百分点。
相较于一般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还获得监管政策的倾斜。安徽银监局对其进行了三类监管调整,即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的存贷比等监管指标采取宽松、灵活的考核办法;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实行差异化考核,提高容忍度;优先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增量高的法人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同时,鼓励商业银行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扩大就业、商业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鼓励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禁止银行要求企业事先提供存款或将部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禁止收取一切不合理费用;禁止贷款时搭售理财、保险等任何金融产品;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或与金融掮客合作;禁止将银行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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