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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支持深圳试水改革 将下放更多权力

2009-06-23 发布       931 次阅读
  本报讯 “支持深圳等地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探索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昨日,省政府网站转发省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支持深圳等地试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机构改革

    省府下放更多权力

    文件称,该项改革将由“省编办牵头,各试点地区政府负责”。省编办机构编制综合处副处长吴青川表示,2003年深圳试图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却最终因种种原因失败,这次改革,省政府将下放更多的权力,由深圳市政府拿出改革方案。

    这份旨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提出的第一项改革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除了支持深圳的“试水”,还表示将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行政审批

    支持中佛江试点创新审批方式

    文件称,将由省发改委牵头,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省重点项目的“并联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乡、镇一级推行,力争年内覆盖50%以上的乡、镇。建成省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支持中山、佛山、江门市开展创新审批方式试点。省物价局将牵头开展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改革试点。

    财政激励

    探索投资政策执行年度考评

    在政府财政方面,将由省财政厅牵头,建立发展激励与生态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推进省、市联网。公开政府预算、转移支付情况。探索建立投资政策执行年度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与下一年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