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只有服从于人民幸福这个公共利益,才不会出现偏差,才能真正体现改革的终极价值。在改革开放30多年丰衣足食之后,人们更渴望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以人为本、人民幸福。
民生不仅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目前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都与民生密切相关。要解决重点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改善民生上。
“追求幸福,是人民的权利;造福人民,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汪洋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关于建设幸福广东的精辟论述,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共鸣。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5年,是广东改革开放事业实现重大跨越、民生福祉获得极大增长的5年。在2011年1月召开的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汪洋书记在作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首次正式提出“建设幸福广东”。“幸福广东”一词由此登上广东政治舞台,写入了政府各种施政纲要中,其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越来越彰显。“建设幸福广东”与“加快转型升级”一起,被明确为广东落实“十二五”规划发展主题主线的核心任务。对于3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道路上经历过鲜花和荆棘的中国第一经济大省而言,“建设幸福广东”的提出,不仅是广东发展路径方向和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也再次体现出处于转型关键时期的广东勇闯新路、敢为人先的气魄。
建设幸福广东,厘清了改革和发展的终极目标
“建设幸福广东”,决不是否定过去30年的发展,正是由于30年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现在才要告别GDP至上,重新发现“人”,关注并谋求“人的幸福”。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发展,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如果经济发展了,人们的幸福感却在下降,我们就必须要反思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过去我们是把发展经济这一让老百姓更幸福的手段当成了目标,拼命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结果导致了“唯GDP论”。实践证明,改革只有服从于人民幸福这个公共利益,才不会出现偏差,才能真正体现改革的终极价值。在改革开放30多年丰衣足食之后,人们更渴望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不仅要重视经济发展,还要注重社会发展,而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以人为本、人民幸福。
建设幸福广东,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认识,是广东发展路径方向和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上升为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主导理念,列为“十二五”规划的核心任务。强调在创造物质条件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群众幸福感,发展成果要全民共建共享,这体现的是一种全面发展的思维,提升了发展的内涵,更加充分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
站在今天历史的高度、深度和广度来看,建设幸福广东不仅是对南粤大地群体价值观的一次重塑,而且厘清了改革和发展的终极目标,更是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旨所在。
全神贯注人民幸福,彰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
党代会报告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了发展奇迹,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和发展起来以后,我们更真切地感受到,如果错误地把发展手段当成了目的,就会偏离为人民谋幸福的初衷,导致发展陷入片面性,使人民群众难以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有的甚至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是否以人为本,是否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作为检验和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重要标尺。
的确,在传统发展模式影响下,在追求经济发展、追求GDP增长过程中,不少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环保执法等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出现了“重物轻人,重利轻民”现象。很多地方招商优惠低门槛、零地价,对环保不提要求,对企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提要求。如此一来,可能会招到商引到资,但是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的是当前利益,不惜环境资源代价影响的是长远利益。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自觉认识到发展是为了人民幸福,就会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时候,就会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的意愿,就会处处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注意权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更加自觉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30多年前,我们党从搞政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当时确实要注重财富的增长、改善群众生活,那是代表群众的最大利益。现在群众的诉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的问题了。如今要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是要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专注于民生改善、个人尊严、公民权利等方面加快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以民众福祉为重,其实是一种执政思维的嬗变,彰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也是对执政党的智慧考验。
进一步完善幸福指标体系,把幸福广东的抽象理念变为具体可感的社会实在
党代会报告指出:建设幸福广东,必须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幸福广东建设的根本标准,使之成为引导领导干部改进工作的“指挥棒”,从制度上保证幸福广东建设的正确方向。
去年10月11日,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幸福指标体系,把幸福广东的抽象理念变为可以度量的标准,变为具体可感的社会实在,这是一个创新。幸福指标体系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客观指标体系为“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着重反映政府建设幸福广东的工作实绩,既设置了就业收入、教育文化等反映物质建设的指标,也设置了社会安全、权益保障等精神层面的指标;主观指标体系为“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侧重反映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反映人民群众在精神层面更深层次的诉求。科学设置幸福广东的评价机制,使之成为广东发展新的“指挥棒”,成为各地制定、执行政策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有利于引导各级政府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从制度上督促各级政府把建设幸福广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民生实事带来幸福感提升,使幸福广东具有实操性
党代会报告指出: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改善民生。要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2011年,省政府提出实施“十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当年,全省财政民生投入达到4233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63%。就在这一年,广东压缩行政经费2%以及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用于民生投入落实情况。一增一减,民生之重,自不待言。“真金白银”的投入,换来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民生问题是加快转型的根本归宿,也是建设幸福广东的主体工程。通过抓实事,解决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使幸福广东具有实操性。从全局和深层次看,民生不仅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目前广东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面临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都与民生密切相关。解决重点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改善民生上,就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关键,建设幸福广东的美好愿景将一步一步变成人民群众触手可及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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