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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打造民企“小巨人”

2013-02-27 发布       757 次阅读
    注册资本可“赊账”、符合条件的民企可享税费减免及贷款贴息……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将打造千余家民企“小巨人”。

  省委有关负责人士表示,当前大环境下,民企面临的区域竞争更加激烈,提升企业素质、增强核心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该人士表示,我省将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省里已经决定,将加强对500户‘专精特新’企业和1000户成长性小企业的培育,打造一批行业‘小巨人’。”

  根据新规,我省将放宽民营企业的经营条件。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只需在法定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即可。

  同时,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务院“新36条”和国家有关部委的42个实施细则,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全面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并建立健全民营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投资招标长效机制。

  按照新规,我省将提升民营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高、研发投入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可由同级财政将企业年纳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补企业用于研发和技改;符合省政府关于加快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要求的民营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