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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研究建立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

2014-05-27 发布       598 次阅读
   广东新闻网广州5月22日电 (索有为 符信)受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委托,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22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立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
  会议称,要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划分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并调整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力争2018年实现全部事权和支出责任在省、市、县各级间的科学、清晰、合理配置,形成健全完善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体制机制,推进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程。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建立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试行)》界定了省以下政府事权范围,进一步划分省以下各级事权,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支出责任,提出通过调整省市县财政收入划分、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省有关部门将根据该《办法(试行)》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今年先在部分市进行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省有关部门将每年向省政府报告试点工作情况,逐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