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这一要求对于安徽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文化建设的黄金机遇期,文化产业的地位提升幅度、政策支持力度、发展融合深度、体制突破烈度、市场需求强度和竞争热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应深刻把握和主动适应文化发展的新趋势和阶段性特点,加大扶持,加强引导,在全面转型中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
1、在发展目标上从单向度衡量向多层次多维度转变。 “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我省文化产业“十二五”转型发展的目标,但这一目标决不能单向度地衡量,甚至仅通过个别指标来评判,而是紧扣其内涵和特质,不仅观察产业本身的基础条件,还要把握产业的发展潜能及发展环境,同时衡量其对相关产业的渗透力及带动效应、在全省经济结构和发展变化中的影响程度。至少应注意两点:一是目标的定性与定量结合。到“十二五”末,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处于中西部领先水平,部分行业和领域居于全国前列,形成与文化资源大省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现实优势,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产品供给服务能力,初步实现文化产业振兴。到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实现从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强省的跨越。同时还可结合实际,提出文化产业发展的细化目标。
2、在发展格局上实现从文化企业一元主体向多元发展转变。安徽文化产业在发展格局上仍然呈现出一元主体强劲、多元发展不足的状况,民营文化企业相对较弱。近年来,我省民营文化企业快速成长,涌现出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但总体来看,民营文化企业基础仍然薄弱,数量还不够多,规模还不够大,发展质量也还不够高。目前,浙江已有民营文化企业4万余家,投资总规模达到1300亿元以上,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印刷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9%以上。安徽应在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政策的借鉴、完善、创新等方面实现更大作为,真正做到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创造更加公平的发展平台。要大力吸引民营资本进军文化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其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培养和发展一大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推动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3、在发展布局上从集中在少数地区向城乡并进、区域联动转变。注重科学布局,既充分考察当地资源条件,又和本地其他产业紧密结合,避免项目雷同和资源浪费,增加产业关联度,使文化产业获得最大的生命力。可借鉴经济领域成功经验,通过建立跨区域的发展实验区、示范区等文化产业协作平台,突破行政区划,更好地整合资源、协同发展,形成关联性较强的产业联合体。坚持特色发展战略,着力发展新型城市文化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和错位发展,实现“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文化一座城”。以合肥为中心,依托现代科技和文化资源,打造全省文化产业核心增长极。以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核心,以徽文化为底蕴,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以文房四宝等为代表的文化产品生产交易集聚区。抢抓国家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相关的文化创意产业,着力发展红色旅游、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动漫游戏等产业,在沿江一线建成文化产业密集带。深入挖掘皖北历史文化资源,逐步在皖北建成沿淮文化产业新生带。
4、在发展链条上从产业链短小、单向化经营向打造优质高效产业链转变。
在文化产业转型跨越中,应着力构建和完善三大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广告、动漫、文化用品等重点文化产业,构建相互支撑、齐头并进的文化主导产业发展体系。二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衍生产品,构建协调并进、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衍生产品发展体系。三是大力构建完整的文化价值链,在文化内容生产上追求“一次开发、多次使用”,实现注重内容原创向内容创意资源多样化开发即“链”的方向转型,形成内容价值与开发价值融合、初始产品与后续产品价值扩增的文化产业价值增长体系。要打造优质高效的文化产业链,其前提之一是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通过统一的市场环境配置文化市场资源,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门类结构,让文化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在竞争中激发活力,从而为我省打造优质高效的文化产业链转变提供依托平台、现实需求和内生动力。
5、在扩张路径上从部门和区域分割向跨部门和跨区域合作转变。推进文化产业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的“跨界”发展,着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变“小舢板”为“旗舰”和“航母”,是文化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愿景。应以做大做强文化龙头企业为目标,运用跨地区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境外并购、投资合作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重点培育和发展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形成在国内外有实力、有影响、有带动效应的文化企业集群。破解文化产业“跨界”之“难”,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的重要精神,结合汽车、钢铁、机械制造等行业的成功案例,以企业的主体打破“跨界”、“壮大”的局限,以政策的推动破解“散小弱差”现状,以资本的力量冲破“条块”的壁垒,以科技手段突围“内容”、“渠道”的分割,以要素的完善走出“无序”、“不专”的体系,以机制的创新破解“动力”、“人才”的不足,促进形成以“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等特色的文化产业多样化“跨界”发展模式。
6、在主导要素上从物质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驱动向投资、技术、文化创意驱动转变。就文化产业而言,资源已经不是发展的主导驱动要素,文化产业发展应实现已有资源利用或者资源依赖型向资源创新型的方法转型,包括“无中生有”、举办活动经济、以大师品牌、设计和艺术化服务等带动和提升本地相关产业发展等。文化产业是典型的知识经济、创意产业,其发展形态转变和主导驱动要素的演进应在一般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引导作用。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发展中,应摆脱主要依赖资源和投资等要素驱动的模式,充分发挥知识、创意等驱动功能,加快实现从依赖资源、资本到创意、区位、资源、市场等综合因素权变谋划的转变。
7、在集群发展上从单一集聚模式向突出主导与注重互补的多样化集聚模式转变。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主要有政策主导型、区位诱导型、垂直关联型、水平关联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集聚模式,各种模式在产业集群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内容上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发展文化产业集群,主要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坚持以龙头企业为主导。针对一些文化企业“散小弱差”的状况,在打造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中,走重点带动、特色发展之路,通过培育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在文化企业园区建设方面逐步实现从分散式向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转变。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紧密合作,充当某种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在与大型企业共同成长中建立自己的品牌和竞争优势。二是注重互补。克服单一性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不足,在坚持龙头带动为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它模式的互补功能,因地制宜、因项目制宜、因发展需求制宜,使各类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功能都能得到应有发挥。
8、在创新路径上从注重内容创新向内容、技术、业态、组织联动、制度等综合创新转变。文化产业的创新路径选择,至少应体现以下几点:一是以内容创新提升文化含量。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的产业,必须在内容生产上下更大功夫,努力对资源进行再挖掘、再创作、再丰富,增加文化内涵,彰显皖风徽韵,努力打造更多文化精品,并使之按产业规律与市场轨道为社会所关注、接受和消费。二是以技术创新增加科技含量。文化产业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依靠人的灵感和智慧,借助高科技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加工,赋予其经济属性和人文价值。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三是以组织创新保障科技和业态创新。文化企业不仅要学习先进的发展理念和技术手段,而且要积极学习先进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也可以通过联合等方式改造自身组织结构,实现组织结构的先进性、国际化。四是以多元重构和制度变迁实现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行全面的制度创新,重构文化产业结构的制度体系,实现文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手段从文化行业的经济组合向深度多元重构和制度变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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