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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2016-03-01 发布       751 次阅读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5日至26日在广州召开,会期一天半。25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广宁、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刘悦伦、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凌祁漫,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达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市、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所在地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会议听取了广东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说明。

    此外,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提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